朝晖护老院擅自拆除该窗外的疏散楼梯被处罚。通讯员 余洁琳 摄
本报讯(记者苏振华)香洲区朝晖护老院因相关人员擅自拆除消防安全疏散楼梯,日前被消防部门处以10000元罚款。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市民,护老机构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落实好防火基本要求,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2月7日,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光明街朝晖护老院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擅自拆除3楼南面安全出口处的钢结构疏散楼梯,于是责令该机构立即消除安全隐患。3月11日,消防部门依据《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0000元。
据介绍,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护老机构设施及功能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且不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相关机构及市民,护老机构有基本防火要求,应该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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