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广东省残联关于做好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粤残联〔2021〕17号)要求,现就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驻珠单位)等上年度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规定比例的应当到税务部门缴纳保障金。
二、申报时间
申报年审:即日起至6月30日,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上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行在线申办(点击广东省切换区域和部门->省残联->公共服务->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
有安置残疾军人的用人单位必须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残疾军人证扫描件。
(二)上门申报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到所属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联)申报年审,审核确认上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三)申报资料
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的资料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如年审系统无法正常读取基本养老数据或读取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用人单位需提供本单位残疾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或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向用人单位出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
有安置残疾军人的用人单位现场申报需提供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其他
(一)相关政策及表格可登录以下网站进行下载
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www.zhdpf.org.cn/portal/;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http://www.gd-n-tax.gov.cn;
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jyzx.gd.cn。
(二)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年审地址及电话
(三)其他咨询电话
申报年审咨询: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咨询热线12385。
网报注册咨询: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咨询热线12345。
(四)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珠残联〔2017〕16号)规定,用人单位每年在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时可同步申请本市户籍残疾人岗位补贴,申请时间最迟不能超过本年10月31日前。个人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如用人单位不主动办理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残疾人本人可在7月1日至10月31日提出个人岗位补贴申请,具体内容可登录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
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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