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执法
日前,珠海交警部门先预告后执法整治违停,在两天内查处了违停车辆逾千辆。
3月17日,珠海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执法预告,为了巩固珠海文明交通建设成果,交警部门将于3月18日、19日集中开展违停整治行动,请广大司机规范停车,不要违停。
3月18日、19日每天早上7时开始,全市交警就开展统一行动,对蓝盾路、梅界路、金鸡路、桂花北路、港三路、斗门港霞东路、白藤六路等违停多发路段进行巡逻和执法。查处的违停也是“五花八门”。
禁停路段违停
3月18日上午10时多,拱北交警在吉水路巡逻时,发现道路一旁停了一串小车,只剩一条车道通行。交警对10余辆小车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通知车主尽快挪车。与此同时,高栏港交警在南水镇金龙路整治时,发现不少小车违停在道路两侧,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交警通知湘FN××29、豫P1××86号等10余辆小车车主尽快挪车,并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天下午1时,金湾交警在北河一路、映月路巡逻,发现粤C0××68、粤CV××60号等小车随意停在路边,交警拍照取证依法作出处罚。
下午3时,香洲交警在造贝路、蓝盾路、迎宾北路接连查获违停车辆,除了小车外,还有大巴车和拖挂车。交警现场联系司机将车辆驶离,对无法及时离开的车辆拍照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
3月19日上午,香洲交警在翠华路、青春一街开展整治,对七八辆违停车辆逐一拍照进行处罚。金唐交警在山房路、港乐路开展违停整治,发现粤C7××55等4辆小车违停,影响其他车辆通行,被依法处罚。而金湾交警沿北河一路巡逻时,发现赣B××G80号等6辆小车随意停在道路上,阻碍其他车辆通行,交警拍照取证依法进行处罚。
人行道消防通道有违停
3月18日上午10时多,斗门交警巡逻到贵乾路时,发现有车辆违停在人行道上,过往行人不得不绕开车辆,借助机动车道通行。交警拍照取证后,对冀B7××Q6号等10余辆小车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南湾交警来到屏北二路、华发商都消防通道等路段开展整治,发现不少私家车随意占用消防通道违停,严重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交警对粤C1××7H号、粤C3××24号等60辆违停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当天中午12时多,斗门交警巡逻在朝南路发现一辆粤BA×××77号新能源小车停在路口黄方格上,交警通知司机挪车,并处以罚款300元的处罚。
夜间允许停车路段违停
去年年底,交警部门推出部分路段允许夜间停车措施,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可有车主在白天不把车开走,吃到罚单……
3月18日上午9时多,拱北交警在港三路发现路旁停着十几辆小车。港三路部分路段允许夜间停车,但白天禁停。交警对粤NK××38号等13辆小车依法作出处罚,并通知车主尽快挪车。
除了严查违停,交警还对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开车抽烟、打尖、不礼让斑马线、大车不靠右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查处。3月18日上午8时42分,一辆粤EN××2A号宝沃小车在广佛江珠高速被交警查获超员1人,后排乘客也没系安全带。司机黄某被处以罚款400元的处罚,记6分。半个小时后,一辆粤JD×××51号新能源小车在同一地点被查,司机梁某因后排乘客没系安全带,被罚款200元。
上午11时36分,一辆粤C2××J6号丰田小车在港湾大道高速路口等红灯时,司机欧阳某开车抽烟,抽完还把烟头扔在地上,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记2分。上午7时26分,在金湾伟民路交琴石路路口斑马线,一辆粤CT××17号雪佛兰小车和粤C3××12号蓝色大巴接连不礼让斑马线,司机陈某、曾某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记3分。
300多司机及时把车开走
3月18日,珠海交警部门共查处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574宗。其中违停951宗(处罚716宗,教育235宗)、不系安全带11宗、开车抽烟1宗、打尖7宗、不礼让斑马线12宗、大车不靠右行驶77宗。3月19日,共查处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957宗,其中违停722宗(处罚598宗,教育124宗)、不系安全带15宗、开车抽烟1宗、打尖9宗、行人在非机动车违法76宗、大车不靠右行驶83宗。
珠海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两天,平日违停较为严重的斗门白藤六路,很多车主看到交警微信的执法预告,车辆违停都很少见了。整治期间,有359名违停司机看见交警,赶紧回来将车开走,并承诺下次不再违停,交警对司机进行了现场教育,没有处罚。从数据看出,经过18日的几轮整治,19日查处的违停数量有了明显下降,违停情况有了好的转变。(何叶舟、杨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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