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签约仪式现场。本报记者 程霖 摄
本报讯记者郑振华报道:4月28日上午,珠海国际仲裁院(珠海仲裁委员会)分别与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澳门仲裁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共建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探索“一国两制”下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新路径。
随着“一国两制”实践的不断深入,珠澳两地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更加紧密,随之而产生的跨境民商事争议也不断增多。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争议解决模式,将在珠澳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重要作用,如何进一步整合珠澳仲裁资源,进一步发挥仲裁的作用,是珠澳仲裁机构面临的共同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国际仲裁中心,支持粤港澳仲裁及调解机构交流合作,为粤港澳经济贸易提供仲裁及调解服务。”
近年来,珠澳的仲裁机构虽有一定的交流合作,但主要以双方的互访、信息交流、共同举办论坛等为内容,尚未涉及仲裁业务深层次、实质性的合作,离“一国两制”新实践的要求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指明的任务尚有差距。
澳门拥有众多熟悉葡语、英语和两地法律的专业人才,也有较为发达的成文法体系,前不久颁布实施的新《澳门仲裁法》,全面接轨国际通行的仲裁制度,为澳门仲裁的推广应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珠海经历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珠海仲裁也得到迅速发展,仲裁标的及案件数量大幅提升,涉外仲裁业务稳步开展,涉澳门案件逐年上升,珠海仲裁正致力于打造国际化的仲裁知名品牌。
“整合两地仲裁资源,在横琴开展珠澳仲裁核心业务的合作,可以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产生乘数发展效应,共同提升珠澳国际化仲裁水平和跨境争议解决能力。”珠海仲裁委员会主任王瑞森表示,横琴正在全力推进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建设,珠澳仲裁合作机制的建立,将是自贸区法制创新的重要内容,不仅可为“一国两制”下解决民商事争议的合作探索新路径,也可为中国与葡语系国家经贸往来、中拉经贸往来和“一带一路”经贸往来提供新的争议解决平台。
据了解,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建设将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通过各方的合作不断加大平台建设力度,做强做大仲裁业务。平台前期建设以珠海仲裁委员会为主,其他合作方积极配合。
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具有三方面的功能:一是争议解决,通过平台为境内外商事主体提供商事仲裁、调解服务,满足商事主体对纠纷解决的多样性需求;二是粤港澳法制宣传推广,通过平台开展粤港澳法律政策制度宣传推广,增强商事主体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三是纠纷解决法律服务研究,通过平台开展跨境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法律服务研究,提升平台解决纠纷的能力。
“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是珠澳两地探索仲裁深度合作的第一步,未来将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同打造国际化知名仲裁品牌和跨境争议解决新高地。”王瑞森表示,该合作平台将赋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对接国际贸易纠纷解决规则体系,使用中文、葡文、英文多语种解决纠纷,办理临时仲裁案件,有效处理民商事法律冲突等。
据悉,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建设力争体现以下特色:一是独立,各机构以自身名义受理案件,收取仲裁费,按照各自的规则出具裁决书;二是智能,身份验证、立案受理、开庭审理、宣传推广、咨询服务均可通过互联网系统得以实现;三是便利,合作区的商事主体在横琴即可选择珠澳两地的仲裁机构解决争议;四是协作,合作各方共管平台,共享办案秘书、场地设施、取证送达、证据核对、财务管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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