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在全市首推标杆楼栋评选活动,在3个试点小区设立垃圾分类最优楼栋积分榜,每月评分排名第一的“标杆楼栋”业主或租户可获得物业费返现补贴。
垃圾分类知识有奖竞赛现场。
工作人员给小区居民讲解垃圾分类知识。
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莲洲镇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高了村民垃圾分类的参与度。
6月1日起,《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正式生效施行,标志着珠海市即将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家庭或者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物业服务企业等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可以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支持。鼓励通过积分兑换等多种方式,促进单位和个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行为习惯。
为了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珠海市各区“高招”频出,陆续出台多种形式的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对积极践行垃圾分类的居民、社区、公共机构等通报表扬,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可积分换礼品,对“先进居民区”“好家庭”“积极个人”给予真金白银奖励……一系列举措陆续酝酿、推出、实行,助力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采写:本报记者廖明山陈雁南
摄影:本报记者吴长赋
横琴新区
首推楼栋激励机制,业主可获物业费补贴
4月起,横琴新区在全市首推标杆楼栋评选活动,在3个试点小区设立垃圾分类最优楼栋积分榜,每月评分排名第一的“标杆楼栋”业主或租户可获得物业费返现补贴。围绕“以点带面”的垃圾分类工作方针,全面推动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打造共治共享的生活垃圾分类新格局。
据了解,横琴新区垃圾分类办选取了新家园、银鑫花园、华发国际海岸3个试点小区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楼栋评选活动。试点小区设立垃圾分类最优楼栋积分榜,4月至6月试行一个季度,每个自然月评比一次。垃圾分类工作由生活垃圾分类楼栋长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引导,评比监督工作组督导检查。
检查评分中月度排名第一的楼栋即为“小区垃圾分类标杆楼栋”,标杆楼栋业主或租户可获得物业费返现补贴。活动还设有“垃圾分类最具号召力楼长”“垃圾分类最美志愿者”奖项,获奖的业主或租户可获得相应现金奖励。
据华发物业相关负责人介绍,标杆楼栋评选工作已正式开启,并设立楼栋激励评选小组,由物业管家组成,以宣传参与度、环境整洁度、分类准确率、创新点加分项等四个方面作为打分依据。“管家摇身一变,成为穿梭在楼宇间的督察员,主要负责每日巡查楼栋内外环境整洁情况、有无垃圾乱丢放现象,以及各楼栋外所属投放点环境整洁情况,有无垃圾混投现象。”
简单而富有吸引力的激励措施让业主黄静婷跃跃欲试。自4月10日小区试行楼栋激励评选机制以来,黄静婷携家人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月度宣传志愿服务,向同楼栋的邻居们普及垃圾正确分类知识,带动身边人踊跃参加垃圾分类培训。她说:“现在同楼栋的邻居会互相监督垃圾分类,不同楼栋之间还会暗自"较劲",大家都想当选小区垃圾分类标杆楼栋。”
横琴新区生态环境和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横琴新区是珠海市垃圾分类先行示范区之一,此次创新将垃圾分类融入小区示范楼栋评比,深化全民垃圾分类意识常态化,鼓励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积极氛围。待评估试点小区有了实际效果后,再逐步推进至横琴新区其它住宅小区。
给予先进小区、家庭、个人真金白银奖励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日前,香洲区更是放出了“大招”。5月11日,香洲区正式印发《香洲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试行)》。只要垃圾分类做得好,就可以获得全区通报表扬以及“先进居民区”“好家庭”“积极个人”的奖状及奖金。其中,“先进居民区”最高可获奖励20000元。“好家庭”可获奖励1000元,“积极个人”可获奖励500元。
香洲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居民区、工厂企业、家庭和个人、公共机构、文教区、医疗机构等给予激励。
其中,居民区的激励对象为居民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被评定为“香洲区生活垃圾分类先进居民区”的小区,将获得通报表扬并颁发“香洲区生活垃圾分类先进居民区”标牌。按照1万元/500户的标准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0元。
被评定为“先进”的中大型工厂企业(拥有职工500人以上)、公共机构、文教区、医疗机构、在建工地、区管公园、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等单位,均将获得通报表扬并颁发相应标牌,按照每个单位5000元的金额标准进行补助。所有的补助均仅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设施采购、宣传培训以及劳务补贴等方面。
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家庭,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将通报表扬并颁发“香洲区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奖状。按照每个家庭1000元的金额标准进行补助;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个人,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被认定为“香洲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将通报表扬并颁发“香洲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奖状,每人补助奖励500元。
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对象如何进行申报?记者了解到,2021年12月1日至15日,具备条件的居民区、工厂企业、家庭和个人应当主动向属地镇街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公共机构、文教区、医疗机构等则向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2月31日前,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将审核结果报送区分类办。2022年1月15日前,区分类办负责对初审合格的对象进行复核并对复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据实将补助资金、标牌和奖状划拨至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本机制确定的激励方式,将补助资金、标牌和奖状及时发放至各公示后确定的激励对象。
“一户一码可溯源”,积分兑换生活用品
“阿姨,这是配给您的垃圾桶,只要您把生活垃圾正确分类投放,就能获得积分,兑换相应的生活用品!”日前,一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在金湾区红旗镇三板村开展。红旗镇在农村垃圾分类工作中引入“积分制”,通过一户一码引导村民参与垃圾分类,获得相应奖励。
据悉,红旗镇以三板村、沙脊村作为垃圾分类试点村,建立“一户一码-专员回收-积分录入-生成数据”的模式,形成一套数据化、可追溯、高效率的操作程序。每户家庭领取的垃圾桶上均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二维码。当天,志愿者们现场派发垃圾桶、录入信息,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村民将家里的垃圾正确分类,并投放到门口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保洁员每天两次上门收集垃圾,用电子称量取居民分类正确的生活垃圾重量,再用仪器扫描收集容器上的二维码,积分将自动累积到对应的家庭账户,居民可以凭借积分兑换相应的生活用品。可兑换的生活用品种类丰富,不仅有洗衣粉、洗洁精、沐浴露、香皂等清洁用品,还有大米、酱油、食用油等食材,以及纸巾、垃圾袋等生活必需品。
金湾区三灶镇同样采用了积分兑换的激励形式,这种激励措施也备受市民欢迎。三灶镇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圾”分换新制度,居民、村民在小区或村居驻点引导员处登记后,即可参与“圾”分换新活动。每日在规定时间段,将生活垃圾正确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由驻点引导员按垃圾分类正确情况给予积分。每月统一开展一次积分兑换活动,可兑换食用油、洗衣液、抽纸、盐、生粉等生活用品,每月积分在10分以上的居民、村民,还可领取一组分类垃圾袋。
通报表扬和实物奖励相结合
斗门区莲洲镇已于去年年底建成垃圾分类先行示范镇,率先探索形成的垃圾分类“莲洲模式”作为珠海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典型经验,正逐步向全市农村地区推广。在垃圾分类激励机制上,莲洲镇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高了村民垃圾分类的参与度。
在莲洲镇,一方面,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可获得积分奖励,每家每户的分数会通过“红黑榜”公示,垃圾分类做得好不好一目了然;另一方面,积分兑换可得到实物奖励,推动村民自觉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这种通过“红黑榜”通报垃圾分类情况的做法,已推广到斗门区的其它镇街。斗门区定期组织检查各居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对表现优秀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居民小区进行表扬激励,表现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对区级先进单位,由各镇街、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先进单位到斗门区垃圾分类办,由斗门区垃圾分类办组织评选,按同类别申报名额30%评选为区级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现较差确需通过区级通报的,由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区垃圾分类办组织研究后执行。
而白蕉镇和乾务镇还明确了对垃圾分类工作突出的村和小区的奖励支持。被评为当月“垃圾分类工作先进村”“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小区”的,镇垃圾分类办将对其开展日常垃圾分类工作给予一定的培训人员、宣传物资等的支持。
除了以上各区举措之外,目前,高新区正在探索物业服务管理考核激励机制,计划将垃圾分类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将作为企业资质初审、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物业小区创优达标、资信评估及向上级提出处理建议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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