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振华)5月29日,一名学龄前儿童在金湾区红旗镇三板村河道溺水,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进入溺水事件高发季,市应急管理部门提醒市民,牢记防溺“六不要”,确保夏季安全。
记者昨天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珠海120)了解到,5月29日10时许,三板村河道发生一起小孩落水淹溺事件。接到警情后,中心立即调度人员、车辆前往处置。急救人员到场时,小孩呼吸、心跳已经停止,医务人员一边抢救一边将其送往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但最终还是没能抢救过来。
今年5月以来,全国多地发生落水溺亡事件。据统计,溺水已成为我国儿童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死因,全国每年约有5.7万人溺亡,其中14岁以下占比高达56.58%。在许多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的河湖水塘等天然水域,部分家长对孩子看管不力,导致农村成为儿童溺水重灾区。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市民,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未成年人溺水安全风险逐步增大。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要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以及孩子们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预防溺水事故须牢记“六不要”:不要私自下水游泳;不要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要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要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未成年人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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