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联报道:6月8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提醒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若需要进行核酸检测,应在离开接种单位24小时之后方可采样。
据介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由野病毒经过培养、灭活等工艺制备而成,病毒已经失去感染性和致病性,但仍保留了相对完整的病毒核酸片段。
在接种过程中,开启疫苗瓶、抽取疫苗液、注射器排气、接种后注射器或疫苗瓶内的液体残留等,可能会以液体或以气溶胶方式,污染接种场所的接种台、墙壁、门把手、走廊、接种人员和受种者衣物等物体表面。因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灵敏度极高,如在核酸片段被降解前进行采样,很可能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提醒,在接种新冠疫苗时应注意:
一、减少受种者的陪同人员数量,进入接种单位时佩戴口罩,并配合健康询问、体温检测等措施;
二、尽量不把个人物品带入接种室;
三、在接种点排队等候接种时保持社交距离;
四、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若需要进行核酸检测,需要在离开接种单位24小时之后方可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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