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苏连娇
冲动购房导致的退定金纠纷时有发生,但这个问题以后在东莞有解了!今年3月起,东莞正式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以下简称《认购书范本》),这也引来不少网友关注。而大家普遍关心的,是《认购书范本》中的“两天无理由退定”。
对此,有媒体和网友表示,这个条款让在莞买房者有了“后悔药”。有网友向东莞投来羡慕眼光,并希望这一条款可以早日在全国推广。
全媒体记者伍江据东莞日报官方微信公众号、《东莞时报》、《每日经济新闻》等整理
创新实施“两天无理由退定”
前不久,东莞市住建局与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认购书范本》,并从今年3月1日起在东莞范围推广使用。
《认购书范本》创新实施“两天无理由退定”,通过设置“乙方(买受人)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认购书退还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出卖人)应当解除本认购书并退还定金”及“若存在甲方退还定金情形的,甲方应在乙方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的格式条款,为购房者提供一个冷静期和缓冲期,避免非理性购房风险。
《认购书范本》规定,使用《认购书范本》的开发企业,不得与买受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改变该认购书的实质性条款;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可以针对该认购书范本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后,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但补充约定的内容也不能改变该认购书范本的实质性条款。
另外,《认购书范本》还明确,房企在收到购房人书面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要退回定金。如果房企逾期没有退还,购房人有权要求房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来按天支付利息,作为违约金。
虽然《认购书范本》并非强制实行,但截至2月28日20时,东莞已有50多家品牌房企、199个楼盘使用《认购书范本》。为了鼓励和吸引更多的房企自愿采用《认购书范本》,东莞市住建局也会加强与市房地产业协会合作,对于自愿加入市房协倡议成立的“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自觉接受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房企,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等方面实行差异化优惠政策。其中,加入“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的条件之一,就是自愿使用《认购书范本》。
可避免非理性购房风险
自东莞酝酿出台购房“两天内可无理由退定”措施以来,就引来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不少媒体对此还进行了报道。
《每日经济新闻》所刊发的报道《买房也有“后悔药”可吃了!东莞推出“两天内可无理由退定”》中提到:且不论48小时的“后悔药”够不够吃,但就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消灭“霸王条约”,维护购房者利益的出发点,或为此后楼市的复苏铺平道路。
《华夏时报》在相关报道中指出,东莞发布了全国首个“两天内无理由退房”政策,给了冲动购房一个退路。该报道还采访了部分业内人士,其中有房地产行业分析师认为,虽然此前个别房企提出过“无理由退房”,但是从营销角度出发。而从官方提出“两天内无理由退房”的政策,更大程度上是出于保护消费者。
西南财经大学住房调查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弋代春在网易财经刊发的《买房后悔药!“两天内无理由退房”是一次有益尝试》一文中提到,住房是中国家庭最重要的财富之一,然而现有政策对购房者的保护力度尚有欠缺,一旦发生纠纷,容易出现购房者维权难的困境。由此,弋代春认为此举是一次极具社会价值的有益尝试。
另外,弋代春还指出,出于对消费者保护的目的,大部分发达国家都设置了有限期的购房反悔权,即法定购房冷静期。而“两天内无理由退房”,实际上也是引入购房冷静期,不仅可以保障消费者及时挽回冲动购房后的损失,还能打击过度营销和虚假宣传,维护地产行业的诚信秩序,使整体市场回归理性。
值得一提的是,东莞“两天内无理由退房”措施,同样获得了不少网友的点赞。
如网友“早枣cc”就表示,冲动购房的现象时常发生。“让销售说得头脑发热,冲动一下交了定金,第二天一觉睡醒后悔想退的人还是有的!”
而网友“大美厦”则点赞说:“这很人性化!”
当然,还有外地的网友对此投来了羡慕的目光,希望能在全国推广。如网友“多少楼台烟雨中”就评论道:“为啥还不全国推广?”网友“小凳子”也说:“这个不错,可以全国推行!”
不知道看到这里,各位在东莞工作生活的小伙伴,是不是觉得特别自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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