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东莞市麻涌镇漳澎村环村东路,一小孩因突然横穿马路,与一辆小型面包车车身左侧发生碰撞,致右胫骨下端粉碎性骨折。东莞市交警支队针对这起典型的“鬼探头”交通事故案例,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醒家长加强对儿童的监管,否则在这类事故中即使作为弱势一方,也会承担相应责任。
据交警方面公布的现场监控视频,事发前,小孩一直独自在马路边上,没有家长看管。当其走到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旁边的时候,相对于对向机动车道正常行驶的面包车来说,由于障碍物阻挡,那就是视觉盲区。小孩的突然蹿出,让面包车驾驶员猝不及防,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经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录像,交警认定:小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之规定,在此起事故中是根本过错方,因此负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东莞交警提醒:监护人要加强对儿童,尤其是学龄前儿童的监管,不能让小孩独自出现在马路边、车辆旁边、停车场等危险区域。一旦发生“鬼探头”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并且即使是处于弱势群体的一方,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而非无须担责。
信息时报记者 曾德顺 通讯员 戴小星
知多D
“鬼探头”
是指在行驶中因左右两侧视线被建筑物、绿化带、其它车辆(包含停放的和正在行驶的)等障碍物遮挡产生了盲区,而从盲区中突然有行人或其它车辆突然横穿的现象,尤以行人和非机动车更为常见,在交叉路口、公交车站、道路两侧停车较多的居民区等路段较易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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