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普法
案情回顾:2017年4月10日凌晨,工人涂某在某金属制品公司的车间电开水器旁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取证,证实该金属制品公司对事故电开水器未设置接地保护线、未设置末级配电箱和剩余电流保护器、缺乏有效安全维护,现场未设置安全用电警示标志,没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安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20万元的罚款。
部门说法: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必须搞好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等。
相关链接:2019年1月至2月期间,逢周六日,南海区普法办、南海区司法局将联合举办“法治在心中,安全伴您行”法智南海侠客行学法游戏大赛,参与游戏答题有机会获得华为平板电脑、500元现金奖、微信红包、电影票等丰厚奖品,详情可关注“南海普法”微信公众号。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吕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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