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志业通讯员夏慧雄报道:近日,高明区司法局开展微心愿爱心认领活动,鼓励社区矫正对象踊跃向高明区内的低保户、残疾人、高龄独居老人等困难群众伸出援手,根据自身能力为困难对象认领“微心愿”。活动旨在让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融入社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感谢社会和社区矫正对象对我的帮助和关心。”近日,80多岁独居老人黄伯收到了他盼望已久的电动轮椅,对前来探望他的社工和社矫人员连番感谢。据悉,该电动轮椅是三名社区矫正对象认领黄伯的“微心愿”后捐款购买的。
为营造互助互爱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社矫对象的社会责任感,高明区司法局联同鹏星社工机构,号召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响应区慈善会倡议,积极开展“点亮微心愿,凝聚微力量”微心愿爱心认领活动,为区内低保及困难对象送上关怀及温暖。
截至目前,爱心服务队共为高明区8名困难人员送上捐款和物资,总价值约3600元。部分社矫对象不但捐献物资,还加入到爱心志愿服务队中。
近年来,高明区司法局通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身体力行地服务社会、融入社会,用自己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接下来,区司法局将继续通过帮扶实践,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进一步促进其重塑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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