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乃至全国因‘限高’标志不规范
引发了多起交通事故。”省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
副会长刘涛调研发现,部分道路限制高度标志设置不当、不统一,轻则致交通堵塞,重则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他建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清查“限高”标志,并重点进行整改,制定统一标准。
刘涛认为,目前,“限高”标志的设置理念不够科学,仅考虑对桥隧构筑物、重点路段的保护,即以公共设施安全作为优先考虑的目标,而未将司机、乘客的生命健康权放在第一位。同时,“限高”标志的设置、管理存在混乱现象,仅在《广东省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笼统规定了“路政部门应在公路桥梁、隧道及渡口设置限载、限宽、限长、限高标志”,具体标准和实施细则缺位,导致“限高”标志设置标准因地而异,一些标
志存在位置隐蔽、字体标识模糊不清,设置位置、距离远近无标准可依,缺乏相配套的禁令或绕行标志等问题。
刘涛建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统一标准,细化实施细则,规范“限高”标志的设置。另外,应对现有“限高”标志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完善配套设施。“如对隐蔽模糊、尺寸过小、距离‘限高’设施太远的标志进行更换;对缺乏‘限高’、禁令或绕行标志的‘限高’区域进行增补;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限高’路段、位置和高度的提示,设置超高车辆自动报警装置等。”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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