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农商银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和平农商银行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至12:00,会期半天(9:30至9:55办理会议签到)。
二、会议地点
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西9号和平农商银行总行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召集人
和平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
四、参会人员
(一)和平农商银行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二)和平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三)和平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会;
(四)邀请的领导和嘉宾、见证律师等列席参会。
五、会议内容
(一)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二)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三)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18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提案
(四)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8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提案
(五)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监事会对张小华董事长和经营班子成员个人2018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提案
(六)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监事会对监事2018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提案
(七)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2018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的提案
(八)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股金分红方案》的提案
(九)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2018年度财务经营分析报告》的提案
(十)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2018年度合规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的提案
(十一)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提案
(十二)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2018年度绩效分配方案》的提案
(十三)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2019年度绩效分配预算方案》的提案
(十四)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2018年经营管理情况及2019年工作计划》的提案
(十五)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提案
(十六)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人才发展战略(2018-2020年)》的提案
(十七)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战略(2018-2020年)》的提案
(十八)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绿色信贷专项发展战略(2018-2020年)》的提案
(十九)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发展战略(2018-2020年)》的提案
(二十)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风险管理战略规划(2018-2020年)》的提案
(二十一)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2018年度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实施情况及2019年工作计划》的提案
(二十二)关于开展和平农商银行股权托管工作的提案
(二十三)关于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和平农商银行审计业务的提案
(二十四)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董事报酬及补贴支付标准》的提案
(二十五)关于审议《和平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减免实施细则(2019年版)》的提案
(二十六)关于确认补选郭志兴同志为和平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报告
六、会议登记事项
为方便会议的组织安排,股东大会实行会议预登记制度,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办理会议预登记手续。
(一)预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受托人须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凭证(股金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预登记起止时间: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2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预登记地点: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西9号和平农商银行总行大楼七楼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于2019年3月28日上午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会议将于当天上午10:00准时开始。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权凭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企业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权凭证办理签到手续;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权凭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三)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范围、权限和委托书签发日期与有效期限等,并由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由于携带证件或文件不齐全,导致无法确认其股东资格的人员,将不能出席会议和表决。
八、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次会议的会务处设在: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西9号和平农商银行总行大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曾根林、陈红霞;
联系电话:0762-5678913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和平农商银行各网点张贴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将备置于本次会议的会务处,敬请各位股东留意。
(三)授权委托书模板可以到本次会议的会务处或和平农商银行辖内各营业网点领取。
(四)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着节俭办行的原则,股东大会不向参会人员发放礼品或会议补贴,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敬请谅解。
广东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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