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晖)13日14时50分,根据《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港珠澳大桥海事局决定:港珠澳大桥桥梁航道自当日18时起封闭,船舶不得进入桥梁航道。
面对台风来势迅猛,大桥海事部门按照“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的防台风工作原则,启动防台风Ⅱ级响应,全面开启防台风模式。
6月13日,海巡执法大队开展现场巡航,积极落实防台风工作。海事员按照“赶锚固守救”防台风方针,对辖区重点水域进行巡查,严厉打击在航道内碍航锚泊、张网作业行为,严防超载、超抗风等级航行等行为,提前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利用VHF“一对一”点名提醒过往船舶,及时采取防台风措施,注意航行安全和锚泊安全,特别针对高速客船、渔船,提醒其密切关注台风信息,及时选择停航和停止作业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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