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酒开车的危险人尽皆知,但仍有部分司机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给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财产带来危害。近期,市交警部门开展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机动车专项行动,市交警支队宣传设施科负责人通报了一起在春节期间严查时查获的醉驾案例。
●案件实录
醉驾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将受到法律严惩
2月23日凌晨,高三大队惠大中队值班民警接惠大高速公司监控室报警,在惠大高速永和收费站出口处,一位粤C牌的车主因无法出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卡,拒交路费,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工作人员通过该车主行为举止,判断该车主疑似酒后驾车。接报后,当班民警带领协管员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发现该司机情绪激动,正与收费站口工作人员争辩。见到民警后,该司机情绪才收敛下来,当民警上前询问时,发现该司机身上散发出浓烈酒气,于是将情况上报。机动中队派人迅速前往现场进行查处,并将该司机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询问。经询问,该司机当晚在大亚湾澳头镇某饭店与公司同事吃饭,席间喝了若干白酒,饭后独自一人驾车离开,上了高速公路后才发现自己走错路,遂从惠大高速永和出口下高速,到达出口时因找不到高速公路收费卡,无法交费才与收费站人员发生争吵。经民警检测,该司机酒精含量高达108mg/ml。按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时,属于酒后驾驶,大于80mg/100ml便属于醉酒驾驶,该司机明显已达到醉酒驾驶处罚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交警部门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将按有关程序办理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能重新考取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
喝了酒的车主叫朋友或代驾开车是正确的选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记12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天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骆其暖给各位喝了酒的司机提个醒:“醉驾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在此提醒各位车主,若喝了酒又想把车开回去,找未喝酒的朋友或代驾才是正确的选择,千万别以身试法,累己累人。本报记者吴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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