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梦媚 通讯员/陈厚敏)套牌车案例大家可能觉得不稀奇,不过能被真车主当街逮住套牌车,还真是冤家路窄。25日晚,在市区沿江北路就发生这样一桩“真假李逵相见不欢”的戏码,被套牌车主林某与市公安交警部门一起,将这个李鬼抓了个正着。
“车子明明不是自己在开,多年来却隔三差五收到交通违法记录的通知。”市民林某很是苦恼。他告诉记者,他原有一辆号牌为Q0R959的二轮机动车,2012年被人偷走了,由于该车已过了报废期,他便没当一回事,也没去报案。
然而,从2014年开始,他的手机陆陆续续收到一些交通违法的通知,提醒他去缴费。“一开始没留意,毕竟车子不是自己在开,没想到罚单越来越多。”市民林某说,他开始怀疑自己被盗的车子继续被他人使用。于是,林某查询交通违法记录,发现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与自己的原车不符,而且交通违法行为多发于黑桥、漠江一桥、沿江北路等路段,林某便尝试在这些路段进行蹲点守候。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2019年2月25日晚上8时左右,林某竟然在市区沿江北路发现了与自己原有二轮机动车号牌一模一样的套牌车,便一路跟随在其车后。林某发现该套牌车驾驶员行驶至沿江北路那西大道湖洲新村一栋老屋,该驾驶员将车子停靠在屋子前便进屋了。林某立即报警告知该情况。
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执勤民警赶赴现场,当场将嫌疑人张某柯和套牌车辆一举抓获。经核查,张某柯今年35岁,阳春人,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原号牌是粤QUR959,张某柯为驾驶该车辆逃避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将粤QUR959车牌的U用黑色胶带改成数字0,造成粤Q0R959二轮机动车主收到10起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2起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依法对张某柯涉嫌驾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为了逃避交通违法处罚而使用假牌、套牌,一经发现将会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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