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房屋、同一租户、同一中介”,一年后再续签,竟还要再交一遍中介费。而且,不经租户同意,中介就把密码锁密码更换了。
最近,北京消费者刘先生有苦难言。他说:“‘我爱我家’也太霸道了,竟采取这种方式赚钱。”
消费者 房屋是转租不该再收费
2018年4月1日,北京市消费者刘先生通过北京市“我爱我家”在西城区四合上院小区租下了一间房屋。据介绍,该房屋是由我爱我家从原房东处包来后,再租给刘先生的。月租金12000元,双方签订1年合同,“我爱我家”收取了相当于1个月房租的中介费。
一年后,刘先生想续租,但被告知房租上涨至12500元/月。
刘先生对租金上涨的问题也没有太计较。但刘先生打算交钱时发现,费用里面又多出来12500元!一问才知,“如续租还需再缴纳一遍中介费”。刘先生一算,这相当于每月多出1000多元租金。
而且刘先生认为,房子是“我爱我家”包来的,不存在中介行为了。他表示:“‘我爱我家’与房主一签三年,我们与房主见过面,打算续租前,房主还认为我们把房子保护得很好,希望‘我爱我家’别再涨价。”
更让刘先生感到气愤的是,他与“我爱我家”协商过程中,未经他允许,我爱我家工作人员将他家的密码更换,并警告他“如不缴纳中介费,必须在1日内搬走,否则让警察来清户。”
“密码说换就能换,对于租户来说太不安全了。”刘先生说,最初租房时,我爱我家的态度并不是这样。而如今前后嘴脸大变,简直成了“我霸你家”。
我爱我家 续租再付佣金是合同规定
针对刘先生的情况,我爱我家集团品牌总监表示,在刘先生最初签订的合同上,有明确规定,续租需要再支付相关佣金。
记者在刘先生提供的一份厚达14页的“合同”上的第11页居间服务一项,果然看到了规定,“如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仍继续租赁的,需再次向丙方支付新合同约定的佣金”。
同时,“我爱我家”方面回应刘先生称,他们只是居间方,不存在把租来的房屋进行转租的情况。
就协商过程中更换密码的情况,“我爱我家”方面表示,租户曾明确表示不续租,“密码锁会在到期日自动更换密码”。
律师 涉嫌用格式合同加重租户义务
那么,续签该不该再收中介费?
北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认为,租客缴纳租房中介费,是由于房屋中介机构介绍租客与房东取得联系,通过中介提供居间服务而促成签约,并获取报酬佣金。中介本身所起到的作用就是沟通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租赁信息,如再次续约,租客与房东信息没有变化,没有中介介入的必要。
他认为,未提供居间信息服务,却在合同中约定中介费已涉嫌欺诈,租户有权拒绝。
“我爱我家的做法涉嫌利用格式合同,加重刘先生的义务。”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续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中介机构“不劳而获”多次赚取中介费的乱象,目前已引起北京市住建委重视。据悉,在即将出台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同一宗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中租赁双方续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也就是说,如果是同一房屋的租赁双方进行续约,中介不能再次收取中介费。(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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