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建波
4月9日10时,因雪崩被困新疆昌吉一处山谷地带的10名“驴友”已全部获救,搭乘新疆军区某陆航旅两架直升机返回。记者从新疆当地民间救援队一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这10名徒步人员是从网上招募,并未备案。在报名公告中,召集人也曾表示,4月是深山地区雪崩高发期,组织者称会选择安全路径通过。
随着天气渐渐转暖,众多爱好登山探险的“驴友”开始计划出行,越是天然原始的险境,越能吸引探险者猎奇的脚步。然而,如果在自身经验和装备设施水平没有达到就不顾一切地“说走就走”,一旦发生不测,当事驴友或连自己所处位置都弄不清楚,那么这不仅会严重威胁自身安全,还会给社会救援平添负担。
诚然,对陷入困境、险境的驴友进行救助,是政府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如果每次救援完毕,就不了了之,显然无法起到积极的遏制效果,很容易导致“后来人”再次踏入“同一河流”。
近些年来,随着有关“搜救被困驴友”的新闻时有发生,有关“有偿救援”的讨论也一直在出现: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8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近七成的受访者赞成对违规探险的“驴友”有偿救援,说明现在人们的“规则意识”的确在加强。
毕竟,与那些完全不可预测的意外事件不同,驴友的“任性”探险实则是一种冒险行为。一起又一起的“驴友悲剧”足够证明,规则的目的向来都是保护愿意遵循规则的人,而不是一味无原则地迁就那些“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
尤其是在讲究责权对等、财政公平的今天,这不等于营救驴友的费用和成本就必须由公共财政买单。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也明确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但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当然,要想真正管住“任性驴友”,有偿救援也并非是唯一的选择,还可以选择其他方式来规范野外探险活动。比方说,除了要让他们“自付救援费”以外,还要对他们探索或进行经济重罚,或是依法追究其他责任。
再有就是,相关部门和景区也不妨将工作前移,做好宣传、警示工作,让更多人懂得遵守规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比如,早在2015年,《陕西省旅游条例》规定,组织开展健身探险旅游活动,组织者应当向参与者作出风险提示,并应当提前5日;明知组织者未依法备案参与健身探险旅游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参与者可处罚款。虽然“备案制”并不能一蹴而就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是对于规范野外探险、明晰驴友责任也是一种有益探索。
总之,唯有通过多种举措,加大对任性驴友的追责力度,提高其违规成本,让更多人懂得遵守规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倡导珍爱生命、理性出游,让户外探险朝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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