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钢
占道修车,工具、零件四处散落,地上满是油污;占道洗车,污水横流,为扩大场地甚至破坏绿化;占道卖二手车,跨门经营,甚至还将非机动车道、公共停车位作为车辆展示场所……随着宁波城乡汽车保有量的迅猛增加,上述三类车行的“霸道”行为已成为甬城众多人行道以及盲道上的“毒瘤”。(4月22日《宁波日报》)
人行道以及盲道本来就不宽敞,如果众多车行再各自画地为牢,硬生生剥夺行人“路权”,阻碍道路交通,将导致行人“无路可走”局面,并由此给行人带来莫大的安全风险。
车行“霸道”早已经成为公众投诉的一大焦点,但是,尽管监管部门对此进行劝说、责令整改甚至行政处罚,此种乱象却还是屡禁不止。
对监管部门来说,在“屡禁不止”的背后,确实存在许多实际困难甚至迫不得已的苦衷:违法行为动态性强,取证不易;违法成本低,商户自觉改正的意识低;店面数量多、分布广而散,执法力量捉襟见肘;并不属于监管部门的执法范围,无权处理等等。
但是,广大行人所需要的,并不是什么监管部门希望得到理解的困难和苦衷,而是无条件归还神圣不可侵犯的“路权”。如果行人总是在车行“霸道”乱象面前自认倒霉,永远没有出头之日,那么,再多的法律法规,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再强大的监管队伍,也只能是中看不中用的“摆设”。
从根本上彻底治理车行“霸道”,对监管部门来说,因为存在这样那样难以解决的障碍,执法到位看起来确乎困难重重,总要打上折扣。可是社会公众却并不买账,他们对此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从网友所提出的许多建设性意见来看,由于他们被车行“霸道”欺负得太久,对此更有切肤之痛,因而更关注事情形成的前因后果,更看重从源头上加以防范的必要性,为治理车行“霸道”提供了完全不一样的思路。
比如,在审批营业执照时增设开店条件,修车洗车必须配套相应的工作场所,二手车售卖必须具有停放“商品二手车”的场地;再比如,提前进行业态规划,在城市核心区、主干道周边等不适合开设这些业态的路段划定“禁设区”,避免出现上游开闸下游整治的情况,并在合适区域设立集中的二手车市场等。
治理车行“霸道”之所以步履迟缓,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客观原因,但与监管部门过分拘泥于各类规定的条条框框,没有主动出击,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有很大的关系。要是等到车行“霸道”积重难返,治理难度大大增加,监管部门除了“大倒苦水”,确乎只能“望道兴叹”,貌似没有更多的有效办法进行根治。
如此看来,整治车行“霸道”,还“路权”于行人,还是应该摒弃“闭门造车”的思维定势,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问计于民,群策群力,方能加强城市道路规划和管理,改变行人“无路可走”局面,建设高效率的城市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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