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堂论金瓶梅》田晓菲 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3月 看法田晓菲
“《金瓶梅》所写的,却正是《红楼梦》里常常一带而过的、而且总是以厌恶的笔调描写的中年男子与妇女的世界,是贾琏、贾政、晴雯嫂子、鲍二家的和赵姨娘的世界。”——田晓菲(哈佛大学东亚系中国文学教授)
这个“中年”,当然不是完全依照现代的标准,而是依照古时的标准:二十四五岁以上,又嫁了人的,就应该算是“中年妇人”了,无论是从年龄上、还是从心态上来说。其实“中年”这个词并不妥,因为所谓中年,不过是说“成人”而已——既是成年的人,也是成熟的人。成人要为衣食奔忙,要盘算经济,要养家糊口,而成人的情爱总是与性爱密不可分。宝玉等等都是少男少女,生活在一个被保护的世界。成人世界在宝玉与《红楼梦》作者的眼中,都是可怕、可厌、可恼的,没有什么容忍与同情。
但《红楼梦》里“丑态毕露”的成人世界,正是《金瓶梅》作者所着力刻画的,而且远远不像“丑态毕露”那么漫画性的简单。
归根结底,《红楼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通俗小说”,而《金瓶梅》才是属于文人的。早在《金瓶梅》刚刚问世的时候,宝爱与传抄《金瓶梅》的读者们不都是明末的著名文人吗?袁宏道在1596年写给董其昌的信里,称《金瓶梅》“云霞满纸,胜于枚生《七发》多矣”。无论“云霞满纸”四个字是何等腴丽,以铺张扬厉、豪奢华美、愉目悦耳、终归讽谏的汉赋,尤其枚乘极声色之娱的《七发》,来比喻《金瓶梅》,实在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红楼梦》是贾府的肥皂剧,它既响应了一般人对富贵豪华生活的幻想,也以宝哥哥林妹妹的精神恋爱满足了人们对罗曼斯(romance)的永恒的渴望。在我们现有的《红楼梦》里面,没有任何极端的东西,甚至没有真正的破败。我有时简直会怀疑,如果原作者真的完成了《红楼梦》,为我们不加遮掩地展现贾府的灰暗与败落,而不是像现在的续四十回那样为现实加上一层“兰桂齐芳”的糖衣(就连出家的宝玉也还是披着一袭豪奢的大红猩猩毡斗篷),《红楼梦》的读者是否会厌恶地退缩,就像很多读者不能忍受《金瓶梅》的后二十回那样。
与就连不更世事的少男少女也能够爱不释手的《红楼梦》相反,《金瓶梅》是完全意义上的“成人小说”:一个读者必须有健壮的脾胃,健全的精神,成熟的头脑,才能够真正欣赏与理解《金瓶梅》,能够直面其中因为极端写实而格外惊心动魄的暴力——无论是语言的,是身体的,还是感情的。《红楼梦》充满优裕的诗意,宝玉的“现实”是真正现实人生里面人们梦想的境界:试问有几个读者曾经享受过宝玉的大观园生活?《红楼梦》摹写的是少年的恋爱与悲欢——别忘了宝玉们都只有十来岁而已;而宝玉、黛玉这对男女主角,虽有性格的缺陷与弱点,总的来说还是优美的,充满诗情画意的。
《金瓶梅》里面的生与旦,却往往充满惊心动魄的明与暗,他们需要的,不是一般读者所习惯给予的泾渭分明的价值判断,甚至不是同情,而是强有力的理解与慈悲。《金瓶梅》直接进入人性深不可测的部分,揭示人心的复杂而毫无伤感与滥情,虽然它描写的物质生活并没有代表性,但是这部书所呈现的感情真实却常常因为太真切与深刻,而令许多心软的、善良的或者纯一浪漫的读者难以卒读。
其实,众看官尽可以不理会我耸人听闻的广告词,因为《金瓶梅》和《红楼梦》,各有各的好处。在某种意义上,这两部奇书是相辅相成的。(原文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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