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通报。
24小时新增5例确诊病例使成都迅速进入战时状态的同时,一场涉及一名20岁女生隐私的风波正在网络席卷而来。
12月8日,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成都公布了新增确诊病例赵某14天内的活动轨迹。因确诊前连续踏足多间酒吧,赵某的私生活被部分网友抨击,其个人身份证、住址等隐私被曝光,被席卷进这场网络风暴的还有多名陌生人。12月9日,赵某首度对外发声称,其在酒吧负责氛围和营销,此前并不知道奶奶确诊。她表示,因为信息泄露,电话被打爆,甚至防疫工作人员的电话都打不进来。
当天,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公开表示,要“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做好群众心理疏导,坚决制止网络暴力”。成都市警方通报称,24岁男子王某因散布泄露赵某个人隐私,已被行政处罚。
突发:
20岁成都女孩因确诊新冠被“网暴”
确诊新冠肺炎后,20岁的成都女孩赵某的生活突然被放到网络平台“解剖”。
12月6日,在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太平村11组,69岁的卢某某因咳嗽、咳痰等症状乘私家车就诊。入院体温36.2℃,肺部CT显示双肺散在分布磨玻璃影。12月7日,经成都市疾控中心复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卢某某71岁的丈夫也确诊。
12月8日,据“成都发布”消息,当天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人为确诊病例的卢某某孙女赵某,20岁,无固定职业,在密切接触者筛查时发现。近14天内,患者主要停留的场所包括中冶中央公园、嗨蓝调美甲店、小巷巷麻辣烫、海雾里小酒吧、playhouse酒吧、赫本酒吧等。
8日上午,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宣布成都迅速进入战时状态。与此同时,“成都确诊病例孙女”的词条登上热搜,赵某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社交账号等信息被曝光,一张具体到时间、地点的赵某活动轨迹图在网络热传,显示12月3日赵某曾到祖父母家吃晚饭,12月5日、6日先后在4家酒吧活动。
围绕赵某的活动轨迹,有网友对其私生活进行抨击,称其为“转场皇后”。也有网友认为,赵某的信息被过度公开,甚至被苛责去过多个酒吧,该行为并不可取,可能涉嫌侵权。
发声:
当事女孩一天内三度发文解释
对于外界的关注,12月9日,赵某通过头条平台三次发声,分别说明了自己的职业、信息被泄露和目前的健康状态。
当天上午,其首度发声澄清称,其工作是在酒吧负责氛围和营销,此前并不知道奶奶确诊,称“如果知情我肯定也不会出来。”赵某第二次发文表示,身份被曝光后,“每天都有人给我打电话,多的时候一分钟就有六个电话,导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打过来也都占线。一直有人给我发短信,人身攻击。”
9日午间,赵某第三次发声透露目前在医院,感受到大家的善意和鼓励,同龄医护人员害怕她抑郁,让她不要看太多评论。赵某称,自己生活中很乐观,喜欢爵士舞,曾担任舞蹈老师,对于陌生人善意短信,她想说“人间值得”。赵某同时也恳求,希望外界不要再打扰她。
南都记者注意到,截至9日晚,赵某的发声文章下已有9万条评论,不少网友评论鼓励赵某早日康复。
漩涡:
多名陌生人被卷入谣言
备受困扰的除了赵某,还有一些网络“陌生人”。
在赵某行程与隐私被网络曝光引发争议的同时,网上也流传出多起相关的谣言。
12月8日,有人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称,“学生李泽帅居住于高新区科华南路银泰泰悦湾,为成华区确诊病例赵某的密切接触者……”@成都发布官博当天辟谣称,经核实,李泽帅期间未去过相关地区活动,关于其确诊的信息不实。
当天,另一则网络消息称“成都高新区世豪广场一26岁男子陈某亮为确诊病例赵某的密切接触者”,12月8日下午,@成华卫健官博辟谣称,网传“李泽帅、陈智亮为成华区今日确诊病例赵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经核实为虚假信息。
同样在12月8日,成都理工大学词条登上微博热搜,网传该校因赵某去过的酒吧在学校附近所以封校。8日下午,成都理工大学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网传成都理工大学封校是谣言,学校没有封校,也没停课,但严格管理出入。
被意外卷入风波的还有湖南女孩小瑶。12月8日,一张身穿白裙、坐在车内的女性照片被传言系赵某,在多个视频平台传开。当天下午,照片当事人小瑶向南都记者辟谣称,其今年19岁,来自湖南,网传照片实际上是其今年4月在三亚拍的艺术照。对于照片被盗用一事,她感到非常困扰,也已报警。
进展:
24岁男子因泄露他人隐私被处罚
谣言四起,各方也在采取举措。12月8日下午,成都市网警介入赵某隐私被泄露一事的调查。
12月8日晚,@成都高新公安分局官博通报,当天9时许,赵某(男,31岁)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一微信群内散布“成都卫健委:将视情况采取措施,不排除封城可能”的谣言。赵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防疫工作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12月9日,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12月7日23时许,王某(男,24岁)将一张内容涉及“成都疫情及赵某身份信息、活动轨迹”的图片在自己的微博转发,严重侵犯他人隐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调查,王某对散布泄露赵某个人隐私的行为供认不讳,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目前,王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2月9日上午,四川省委书记、省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清华,前往成都市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在讲话中,彭清华提到,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做好群众心理疏导,坚决制止网络暴力,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当天,成都市公安局也发布倡议书,呼吁疫情期间不要散布他人隐私信息,称将依法惩处造谣、传谣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观点
律师:泄露、侵犯个人隐私属民事侵权
此事也引发公众对于患者隐私与个人信息安全的高度关注。
南都记者注意到,早在今年2月10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就曾发布通知明确指出,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娟告诉南都记者,泄露、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属于民事侵权,受害者可以要求侵害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赵某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其个人隐私权益。
对于盗用照片甚至蹭热点的传谣者,杨娟表示,散播疫情谣言可追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轻者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应承担行政责任,被罚款或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
律师李莹告诉南都记者,作为病患,赵某实际上是弱者,动不动就人肉搜索、曝光隐私的网络暴力不可取。李莹建议个人隐私保护法规细化相关条款,提高网络侵权的违法成本,“唯法律的完善和网友自律,才有助减少类似事情发生。否则今天泄露他人隐私,明天可能自己就是受害者。”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见习记者 马铭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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