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委员会24日修订新冠疫苗出口管理规定,强化管控。
稍后,欧盟与英国发表联合声明,就新冠疫苗供应表示要实现双方“共赢”。
按照欧盟规定,在欧盟境内生产新冠疫苗的企业,如果打算出口到欧盟以外,需要获得批准。
根据新规,是否批准出口,欧盟将考虑出口对象是否限制新冠疫苗或其生产原料向欧盟出口,以及出口对象的疫情程度、接种率和已获得疫苗的数量。欧盟委员会及欧盟成员国将评估出口是否会威胁欧盟自身疫苗供应安全。
另外,欧盟委员会把17个国家新纳入需要审批的出口对象名单:瑞士、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黑山、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波黑、格鲁吉亚、北马其顿、白俄罗斯、以色列、约旦、黎巴嫩、利比亚。
英国和欧盟24日发表联合声明,称双方正在讨论采取短期、中期和长期“具体措施”,以“创建双赢条件,增加对双方公民的疫苗供应”。(据新华社专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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