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林
如果让我告诉那些正在写小说,或者追求高雅文学的人,《追风筝的人》这部阿富汗裔美籍作家胡塞尼所写的长篇小说,自2006年中文版出版以来,已经印刷了129次;如果我说,这是我数十年阅读生涯中,非常喜欢,并且读得如醉如痴的一部小说,有的人或许会对我不屑一顾。唐小林居然会如此迷恋畅销小说,由此可以想见其艺术品位之低,文学鉴赏能力之低下。长期以来,许多傲慢的当代作家,一直把畅销当作文学的敌人。照这些人看来,好的小说一定不能讲故事,尤其不能畅销,一旦喜欢的人多了,就算不上纯文学作品,只有像龙肝凤胆一样,大家都吃不上,谁都无法弄到手的东西,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好东西。
曾几何时,先锋文学简直成了文学市场的抢手货。那些名噪一时的先锋作家,尽管风光无限,但许多都是投机取巧,从外国文学作品中移花接木过来的,因为文学底子很薄,他们把小说写成了要文学没文学,要思想没思想,谁都难以读懂的文字呓语。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种皇帝新装似的小说,居然让众多的文学编辑喜欢。那些即便是没有读懂,或者说根本就无法读懂的小说,照样被许多文学期刊争先恐后地大量发表出来,以显示自己的新潮和时髦。在这样一种畸形的文学思潮的鼓动之下,如果某个编辑不发表这样的作品,很可能就会被扣上一顶不懂文学,观念陈旧的大帽子,这样的大帽子一旦被扣上,很可能就会像孙悟空被戴上紧箍咒一样,永远取不掉,甚至越戴越紧。
当代小说不屑于讲故事,正是从先锋作家们开始的。但写着写着,一些先锋作家突然发现,这样的写法,其实就像是一场彼此按摩的集体大忽悠,给当代文学留下的,无异于一地鸡毛。那种所谓的“叙述圈套”,那种跟在博尔赫斯屁股后面亦步亦趋的照猫画虎,简直就像是一场热闹而又奇葩的文学闹剧。许多曾经风光无限的先锋作家,都不知道自己当年究竟在写什么。
我之所以喜欢《追风筝的人》,并且认定这是一部经得起反复阅读的经典之作,不仅是因为它卓越的文学品质,更因为它深刻的思想和具有哲学意义的诗性语言。小说中的仆人哈里和“我”的爸爸,以及“我”和哈里的儿子哈桑,无一不是有血有肉,形象鲜活地展现在我们的面前,并且永远长留在我们的脑海中。胡塞尼并不仅仅是在向我们讲述一个不幸的阿富汗,及其人民的故事,而是在以小说的方式,来反映出作家对人性的深层思索。善良的人,身上也有恶,就像小说中儿子始终敬仰的,并且为之骄傲的爸爸,居然对仆人哈里美丽的妻子做了不可饶恕的坏事,并从此背上了沉重的心灵枷锁,一生都在用真诚的善举来为自己的灵魂赎罪。天性善良的“我”,即阿米尔,却在虚荣面前亵渎了仆人哈里的儿子哈桑,让他背负了小偷的罪名。谁知可怜善良的哈桑,却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
就像该书的翻译者所说:“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由此我想到了斯蒂芬·金所说的那句名言:“"大众小说"绝非"垃圾"的代名词,受欢迎未必就不是好文学!”那些依然在痴迷于“纯文学”写作的当代作家们,应该进行更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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