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袁小燕 通讯员/陈颖妍)17岁少年无证驾驶三轮车肇事逃逸,佛冈交警24小时内破获案件,为伤者讨回公道。
三轮摩托车肇事逃逸
肇事者在指认现场
8月17日17时09分,佛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学田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G106国道汤塘收费站路段附近,有一辆三轮摩托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另一方肇事逃逸。
接警后,学田中队迅速出警赶赴现场。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执勤交警立刻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经执勤交警初步勘察和目击者提供的线索确定:当日17时00分许,伤者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沿G106国道,由北往南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汤塘出入口路段时,被一辆行驶的三轮摩托车从后方碰撞。事故发生后,三轮摩托车逃离现场。
经调查,伤者周某英(女,54岁,两轮电动车驾驶人),经医院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全身多处骨折、挫伤等。为了尽快为伤者讨回公道,严厉打击肇事逃逸者,学田中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由于调取的监控视频模糊,执勤交警只初步确定了肇事三轮摩托车的行驶路线,未能获得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多方排查确定嫌疑人
执勤交警继续深挖线索,根据肇事三轮摩托车的特征,扩大监控卡口搜寻范围,逐一梳理,进一步比对途经该路段的三轮摩托车行驶路线及车辆特征。最终确定该起事故的肇事车辆为一辆无号牌、蓝色三轮摩托车,且在案发当日该车从106国道佛冈县惠爱亭治超点路段驶来,后货箱装载一辆崭新的“大运”牌三轮摩托车。
执勤交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大胆推测,肇事的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极有可能是县城某车行的员工,在运送三轮摩托车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执勤交警果断前往县城走访、排查摩托车行。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执勤交警在县城内的摩托车行里仔细排查、比对,在案发次日的15时30分许,成功在县城某车行锁定该起肇事逃逸嫌疑人和肇事车辆。
在大量证据面前,面对交警的多次询问,三轮摩托车肇事者黄某华(男,17岁)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肇事逃逸不可取
经查,8月17日17时,黄某华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宗申”牌三轮摩托车,装载一辆崭新的三轮摩托车,沿G106国道由北往南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汤塘出入口路段时,与同方向行驶的无号牌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英受伤,车辆受损,肇事者黄某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心存侥幸驾车逃逸。
8月22日,佛冈交警向记者表示,黄某在此次事故中逃逸,事故责任上黄某肯定是全责,但是由于他未满18岁,不能拘留,所以现在案件还在办理中。
佛冈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未成年人禁止驾乘机动车辆上路。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企图通过逃离现场来逃避法律责任的当事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同时,在上道路通行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谨慎、细致,随时注意观察周边路况,以便准确应对道路上出现的各类突发状况。一旦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千万不要惊慌,务必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保护好现场,注意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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