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新闻网讯(通讯员/熊秀英)为进一步抓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英德市“三举措”推动全市形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镇(街)食安办、村(居)委食品安全协管员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探索出农村百人以上集体聚餐管理新思路。
一是出台指导意见。早在2015年,英德市食安办结合全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状,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完善农村集体聚餐工作制度、建立流动围餐经营单位档案以及农村集体聚餐的申报、备案、聚餐食品安全要求、现场监督指导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分级指导制度,即就餐人数100人以上、299人以下的聚餐活动由村(居)委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300人以上、799人以下的由镇(街)食安办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800人以上的由基层食药监所进行现场指导。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和宣传。英德市食药监局每年都在各镇(街)召开1-2期镇(街)食安办专干、村(居)委食品安全协管员参加的多层次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会,重点讲解镇(街)食安办和村(居)委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方面的职责,以及农村集体聚餐的现场指导流程、重要风险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内容,促进镇村两级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并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居)委宣传栏、官网等载体以及现场咨询、派发资料等手段,向广大村民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提前申报备案的积极性,确保每场百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都在规范管理范围内。
三是纳入镇(街)食品安全绩效考核范围。从2015年起,英德市政府将镇(街)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纳入到镇(街)食品安全绩效考核范围,通过考核这一手段,督促镇(街)和村(居)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镇(街)食安办、村(居)委食品安全协管员三级联动齐抓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形成。
自2015年实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镇(街)食安办、村(居)委食品安全协管员三级联动协作机制以来,该市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发展,没有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据统计,2018年1-10月,全市共登记备案和现场指导累计782场次,其中100-299人就餐的569场,300-799人就餐的163场,800人以上就餐的50场,有效保障了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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