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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1月,全市立案1189件,同比上升16.9%;查处处级干部28人,同比上升55.6%;查处科级干部149人,同比下降8.6%;采取留置措施76人,达到前年同期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4.5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31人,同比下降0.4%;移送司法机关39人,同比上升21.9%。
这是清远市监察委员会成立一周年,正风反腐交出的“综合答卷”,充分彰显了“1+1>2”的改革效应。一年来,作为监察体制改革后履行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清远市监委通过转隶、融合、建制、深化分步走,蹄疾步稳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南方日报记者黄剑琴
通讯员清纪宣
坚守政治机关定位
同步加强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
2018年1月19日,市监委挂牌成立;1月底,各县(市、区)监委全部挂牌成立,清远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改革试点中,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属性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属性、根本属性,牢牢把握党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这个定位,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在“塑形”的同时更加重视“铸神”。
全市共转隶政法编制115个,实际转隶99人。为了在最短时间内整合转隶人员、凝聚干部队伍,市县监委组建后迅速组织开展2期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市纪委监委全体干部和县(市、区)执纪审查调查岗位人员330多人参加培训。
同时,市纪委监委制定《清远市开展宪法国家监察法学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全市上下各单位把学习宣传“两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领导带头集中学、成立宣讲团讲学、“培训+测试”以考促学及利用新媒体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全面掌握监察法规定的监督范围、权限、程序和工作要求,熟练使用纪律处分条例,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通纪接法”能力。
为了确保队伍“过得硬”,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讲政治、讲纪律、讲作风、讲责任、讲成效”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能力素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坚守监督首要职责
打造全覆盖监督格局
改革,首要任务就是要实现对监察对象的全覆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盲区。一年来,清远市县监委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实现对监察对象的全覆盖,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推动建立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
其中,为提高运用“四种形态”的实践能力和水平,市纪委监委将运用“四种形态”涉及的党内法规和相关制度文件汇编成册,目前已印发50本供各室(部、组)学习使用。
强化巡察监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全市对12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延伸到281个村级党组织,发现问题1745个,移交线索432条,立案查处125人。建立督察回访机制,认真抓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4个单位的问题整改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其中,清城区纪委监委结合全区巡察工作实际,完善及编制规范巡察工作全过程的“三图四清单”;连州市深化政治巡察,制定《中共连州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等制度,不断完善巡察“1+N”制度体系。
强化派驻监督。为打通监察“最后一公里”,市纪委监委大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出台《关于明确我市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监察权限和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意见(试行)》,明确市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向功能区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与联系功能区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组,与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合署办公,推动国家监察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此外,以“勤廉工程”为抓手,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正风、问责“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5项制度,梳理制定了7项工作指南,明确了11项操作流程,全面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市勤廉监督室实施监督34356次,发现问题659个,提出整改意见783个,向乡镇纪委反映问题线索246个。
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治理效能不断增强
2018年1月30日,佛冈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邱建恒被佛冈县监委采取留置措施。3月30日,佛冈县监委办结了国土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队长邱建恒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移交检察机关逮捕。这也是全市成立监委以来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审查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从留置到办结仅用了两个月。
改革的本质是组织和制度创新。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必须要有科学管用的机制作为支撑。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清远市各级纪委监委扎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严把办案程序、审批流程和文书制作,努力提高审查调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市监委先后制定了《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等11项制度,明确监察工作流程,制定相关文书样板,确保监察工作规范运行。强化硬件保障,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制定集中留置专区建设方案,及时启动升级改造工作。目前,集中留置专区基本完成改造,已投入使用。
改革试点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纪法衔接小组、监司衔接小组,试点结束后,纪法衔接、监司衔接的任务将由反腐败协调小组常态化承担。检察机关线索案件移交工作顺利完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实现有序衔接。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已经转化为明显的治理成效。
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
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年来,清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反腐败斗争的组织领导,坚持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
推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和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有序衔接,全市排查问题线索1392条,立案63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3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8年,全市共收到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线索149条,立案16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8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为推进扶贫攻坚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成立清远市纪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与政法机关的问题线索快速移交制度、查办案件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324条,问责处理2人,立案查处78件79人,采取留置措施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积极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清远市监委成立后,设立清远市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追逃追赃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全市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外事等机关的联系配合,协调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人员、技术、经验的优势,对多名重点外逃人员及其关系人进行严密监控,全面摸排,落实好排查跟踪、通信侦查、网络监控、人脸识别、边境控制等工作措施。
另外,积极强化防逃预警措施,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出境证照的管理、审批等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加强对“裸官”重点人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人”“财”“证”监管,做好边境监控、资产冻结、财物查封、技术侦查、网络监控、没收证照等防逃监控措施,做到办案和防逃同考虑、同部署、同安排。
廉政举报电话:
0763—12388
0763—3364225
0763—3512345
清远市县监察体制改革
2018年大事记
1月
◎19日,清远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截至26日,全市8个县(市、区)已完成监察委员会的组建挂牌。
29日,阳山县监察委员会对阳山县兴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水祥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
1月底,市县监委开展2期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330名监委干部参加培训。
2月
◎8日,清远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召开,提出要继续狠抓体制改革。
12日,70名2017年新提任市管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3月
◎5日,2018年第一期市委巡察工作培训班开班,270名巡察干部集中“充电提能”。
4月
◎12日,第二届“廉政建设大家谈”微访谈启动,市县共9名监委主任上线微访谈与网民互动。
5月
◎4日,“清远"正风"”栏目在清远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远廉信”正式上线。
6月
◎13日,清远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黑臭水体整治中涉嫌“假装治污”、“表面治污”相关责任人。
7月
◎清远纪检监察系统“五讲”教育活动全面启动,提出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的要求。
9月
◎5日,清远市领导干部党章党纪党规教育研讨班开班,市委书记郭锋强调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性和重要性。
6日,市纪委监委召开深化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17日,市直“公述民评”活动开始。
11月
◎清远首例留置案开庭审理。
12月
◎清新区纪委监委率先与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形成监督合力,重点监督精准扶贫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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