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两院工作“晒账单”
记者从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悉,自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9169件,同比上升21.3%,办结59139件,同比上升19.25%,结案标的金额192.93亿元。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341件,办结10713件,结案标的金额45.73亿元。
2018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全市法院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1件,依法判处被告人26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5人,重刑率达46.6%。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周有德等29人涉黑案、徐豹等33人涉恶传销团伙案。通过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判处财产刑金额1102.81万元。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方面,全市法院开展“南粤执行风暴”专项行动,执行威慑力明显增强,拘留失信被执行人370人次,同比增加4.3倍;罚款126人次,同比增加41倍;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3件,同比增加5.5倍。清远在全省首推“执行司法救助保险”模式,帮助一批因案件“执行不能”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缓解临时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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