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生态检察建设。程浩王旭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程浩通讯员/王旭)近日,记者从佛冈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了解到,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耀京代表县检察院作工作报告,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任务。
过去一年来,佛冈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平安佛冈建设,依法打击危害治安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举措,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据统计,2018年佛冈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191件279人,依法提起公诉244件328人,不起诉9件17人。
深入推进平安佛冈建设
深入推进平安佛冈建设,依法打击危害治安刑事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捕案件229件356人,批准逮捕191件27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3件395人,依法提起公诉244件328人,不起诉9件17人。突出打击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平安。批捕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4件29人,起诉29件44人。依法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对符某、唐某等17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起公诉,并全部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共审查逮捕涉恶案件11件29人,提起公诉5件21人。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共核查出涉黑涉恶线索7条,并移交县扫黑除恶办。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15场次,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4500余份,起到了审结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片的作用和效果。
扎实推进民生检察工作
一年来,佛冈县检察院创新设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推进信访便民化法治化智慧化。坚持文化育检强检,打造“新时代文明传习所”品牌,倡导人人争做道德建设的参与者和先行者。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坚持宽容不纵容,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10人,不批捕4件5人,提起公诉7件8人,不起诉2件9人,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群众诉求,把守护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绿色的人居环境作为工作目标,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排查,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1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29件,发出《检察建议书》29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推动设立驻县河长办生态检察联络站,将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综合协调职能有机结合,推进佛冈县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打击危害民生犯罪。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大力拓展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横向合作,坚决打击发生在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两法衔接”平台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案件746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9件,立案17件,批准逮捕9件32人。
开创佛冈检察工作新局面
林耀京介绍,2019年,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新需求为导向,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专业化建设,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发展,做到执法想到发展、办案考虑稳定、监督促进和谐,服务和保障好佛冈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佛冈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打造“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佛冈检察队伍,不断开创佛冈检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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