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沈艳莉通讯员罗志东陈莹影日前,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首张“两证合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证合一”的改革工作全面推开。
据悉,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药品经营许可和GSP认证两证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清城区对药品经营行政许可流程进行再优化。在实施“两证合一”后,药店经营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请资料,进行一次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只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加注“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字样。
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两证合一”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在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的同时,也大大方便了企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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