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间,连南有两个人电了4.9公斤的鱼,被连南渔政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目前,广东省渔政总队连南大队依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此为清远首宗由渔政大队提起的公益诉讼案。
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这两个人仍旧明目张胆非法电鱼,最终被逮个正着。现在等待他们的,很有可能是“判刑、罚款一个都不能少”,为了区区不到10斤鱼,这样的代价不可谓不大。接受法律的惩处是咎由自取,而笔者想到的是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因为非法电鱼而被依法惩处的,他们不是第一个,在他们之前,已经有很多人栽了和他们同样的跟头。而且,这些案例都通过清远的主流媒体、网络媒体乃至自媒体得到了传播和扩撒。
那么问题来了,在前人跌倒的地方,现在跌倒的“后人”,到底是没有看到前人跌倒的事实,还是看到了也不在乎,总觉得自己就是那个犯法也不会被抓到的幸运儿?我们说积极吸取别人的教训可以让自己少走弯路,少摔跟头,这才是聪明人的活法,但是到了现实中,很多人显然做不到这一点。
现在资讯高度发达,即便你没有订阅报纸,至少也有手机吧?多关心一下本乡本土的新闻事件,总会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邵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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