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摩首牌车主与爱车来了张大合影。清新交警供图清远日报讯记者樊乾通讯员黄志坚陆志强近日,清新区第一辆电动摩托车在清新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办理入户登记,市民杨先生也成为清新区首位办理摩托车(电驱动)牌号的车主。不过车管中队在此提醒,“电动摩托车与近日实施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不同范畴,后者上牌仍需再等待一段时间。”
电摩首牌姗姗来迟
4月12日,周五。市民杨先生骑着新购置的五羊本田摩托车前往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外观小巧,电池动力。”在杨先生看来,虽然它叫摩托车,但看起来与街面行使的“小电驴”并无太多异样。
“以电驱动的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其入户登记流程和手续与其它普通摩托车相同。”车管中队中队长李永忠表示,车主持有购车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及强制险、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来办理即可。
首辆电动摩托车的上牌进展很顺利,下午经过查验、选号流程后,拿到临时牌照的杨先生与爱车来了一张合影。
事实上,随着电动摩托车的普及,以及交通整治的力度不断加大,之前也有不少车主试着为车辆上牌“由于车主所购买的电动车未列入国家《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不能办理注册登记,电摩首牌也比预计的时间晚了许久。”李永忠透露,2012年修改的国标GB7258-2012中明确了摩托车的驱动方式可以使用电驱动,只要生产企业生产的电动摩托车列入了国家《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型都可以上牌。但直到今年4月,才有首辆电动摩托车成功办理入户手续。
李永忠进一步解释称,上牌所需的合格证,指的是“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彩色印刷、A4纸大小。“并非车行提供的,小卡片似的合格证或者合格卡。”他呼吁打算为电动摩托车上牌的车主们,购车时一定要到正规的车行购买,查验产品合格证是否满足相关要求,车辆是否列入国家《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避免在上牌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提醒: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新规一石激起千层浪,“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未上牌的车辆能否上路?与之前上牌的电动摩托车又有哪些差异?”一系列问题成为市民关注、讨论的焦点。
为此,李永忠进行解释称,虽然两者均为电动车,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在管理上不属于同一范畴。4月15日施行的新国标特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
“两者如何辨别呢?”李永忠表示,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第一条就是要具备脚踏骑行功能。通俗来讲,没有类似自行车脚踏板的,就不能称之为电动自行车。剩下的范畴中,符合摩托车标准的就属于电动摩托车,如果两者都不满足,那就是违规的超标车了。
至于上牌问题,清新交警大队车管中队表示,电动摩托车的上牌一直都可以办理,只要备齐相关手续和证件,可前往车管所办理入户手续。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上牌问题,目前全省系统尚未完善,仍处在试点运行阶段。有考虑为电动自行车上牌的车主还得再等等。
“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也不用担心。”清新交警大队提醒,此次新国标中明确指出,各地管理部门将采取设置过渡期的方式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电动自行车未上牌就不能上路?这只是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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