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记者雷发清近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副总河长廖敬华率队到连江(阳城镇段、小江镇段)开展巡河工作,对连江流域“清四乱”(乱占、乱堆、乱采、乱建),2019年第一次集中清漂,及连江流域沿岸农庄、工业企业、农业养殖、农村等污水排放情况及“五清”(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清理涉河湖违法违章)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杨坚强,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县农村农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航标与测绘所、县连江海事处相关单位领导及连江河流黎埠镇、阳城镇、青莲镇的镇级河长陪同参加活动。当日,廖敬华先后来到阳城镇雷公坑村委会花坑村口、雷公坑村蓬坑石仔埂河边、省道114线入蓬坑村路口、雷公坑村委;小江镇黄牛滩船闸、沙寮村、石螺村问题现场,实地督查“清漂”和“清四乱”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阳城、小江镇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并就拦河坝漂浮物清理、河湖执法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详细的交流和讨论,进而提出指导性建议及意见。
在随后召开的阳山县河长制工作座谈会上,廖敬华认真听取连江河流经乡镇(黎埠镇、小江镇、阳城镇、青莲镇)镇级河长和县相关部门河长制的工作汇报。
廖敬华强调:要深入贯彻上级河长制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从小河口、小支流抓起,担起职责,各部门要联合发力,认真开展“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落实生态发展理念。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有效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落实北部生态建设,要积极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同时,各乡镇要按照《阳山县河流管护实施方案》要求,建立长效河流管护管理机制,完善河长制各项制度,制定方案,履行好巡河职责,清晰各项任务责任,要按实际情况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河流日常动态保洁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压推动“五清”专项行动,明确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坚持把“五清”专项行动与建设美丽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县城等结合起来,统筹城镇和乡村、流域和区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注重综合施策,实行系统治理,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使河流岸线成为安全线、生态线和风景线。
此外,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宣传河长制工作的新举措和新做法,宣传党委政府保护河湖生态环境重大决策和部署。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沟渠管理的良好氛围。特别是沿河沿线村庄,加强入户宣传,按照人居环境标准整治河道。同时,河长制公示牌要注意维护,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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