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朱文华实习生于倩君通讯员雷卫华近日,英德市人民法院联合惩戒和规制手段,对不讲诚信、故意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限制被执行人女儿就读某高收费私立学校,成功帮助申请执行人追回财产损失。
被执行人张某满因一房二卖被余某红起诉至英德法院,经审理判解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张某满双倍返还定金60000元给余某红。因张某满未如期履行,余某红于2019年2月向英德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电话致被执行人,其接听后听说是法院工作人员便挂断电话,后再无法联系。执行法院同步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存款、车辆等信息进行调查,并前往其所在的村委及现住地址进行走访,并未发现其行踪及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法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2019年4月,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的女儿就读于英德市某高收费私立学校。执行法官随即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其子女情况及信息,后又前往该学校调查核实,经查确实情况。但学校工作人员称小朋友入读后从未见过其父母,被执行人也从未接送过女儿,往常都是亲戚朋友接送。
因被执行人已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执行法院于2019年4月19日依法向英德市教育局、英德市某实验小学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限制被执行人的女儿就读该学校,并建议转入公办学校。
2019年6月,被执行人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并称自己愿意履行义务,请求解除限制高消费决定,并于当天把全部执行款存入已被法院冻结的自身银行账号。至此,该案执行完毕,执行法官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措施、限制高消费决定和失信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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