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沈艳莉通讯员罗志东日前,清城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工作。副区长、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局长欧建文提出,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围绕打造法治清城、平安清城,积极探索形成可参照、可借鉴、可复制的法治政府建设“清城样本”。
会议传达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对清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进行解读。会议指出,近年来,清城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扎实推动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抓好“放管服”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不力,统筹推进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上能力不足,行政决策程序不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
会议要求,全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并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整体谋划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根据《2019年清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清城区将围绕打造法治清城、平安清城,精准发力施策,通过“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等抓手,力争评选出被认可的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先进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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