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朱慧燕近日,由佛冈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城综局三部门组成的重型自卸车(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组,在交警学田中队的积极配合下,成功在清佛公路(354线)博华陶瓷厂附近路段,将10台严重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拦截,并依法押送至惠爱亭治超点进行处理。
据了解,当晚,佛冈县联合执法队安排了执法人员到县交警机动中队监控室,对106国道南部主要卡口进行实时监控,其余执法人员则在106国道开展路面执法巡查。18点36分许,监控室执法人员发现,从黄花湖某地产公司楼盘出来了一批有重大超限超载嫌疑的运输车辆,并立即报告至路面巡查队。
此时路面巡查队正在佛冈县法院附近路段巡查,于是立即上京珠高速公路赶往汤塘。但当执法车过完高速遂道后,监控室便传来消息,此批运输车辆已经过汤塘镇四九路口继续向南行驶。执法人员将此情况转告交警学田中队,交警学田中队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了支援。
最终,治超联合执法队在清佛公路(354线)博华陶瓷厂附近路段,将此批运输车辆成功拦截,并押往惠爱亭治超点。经惠爱亭治超点称重检测,被查扣的10台运输车辆(均为4轴货车,限重31吨)均严重超限超载,大部分总质量接近“百吨”。其中最严重的总重达102750Kg,超限71750Kg,超限率为231.45%。对于这10台严重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交警部门将作出记驾驶员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交通部门还将进一步调查,如发现非法改装等违法违章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在治超工作方面,佛冈县共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32辆次,卸货转运5875.72吨,扣分2532分,查获非法改装车辆132辆次,监督车辆恢复原状132辆次,依法处理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97宗,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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