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朱慧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决策部署,纾解企业困难,保障职工个人权益,本月17日下午,佛冈县召开“春风送暖·社保惠企”工作座谈会,佛冈县社保局及佛冈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免、减、延、缓、返”助企业“过冬”
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阶段性滅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做出了具体规定。
省市各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相关政策,在“免、减、延、缓、返”五方面出实招,全力帮助企业度过疫情带来的经济“寒冬”。同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间,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受缴费减免或延缓的影响。
其中,“免”是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减”是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对已办理参保缴费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1日至6月30日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単位缴费;“返”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同时,放宽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条件,将裁员率标准调整至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以内;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进一步放宽至不超过职工总数的20%。
747家企业获退费
据佛冈社保局保险关系股股长陈莉介绍,自3月7日起,佛冈社保局会同税务部门、经办银行克服流程复杂、工作量大等困难,倒排工期,加班加点,以最快的速度为广大企业提供“真金白银”帮助。截至3月13日,已退回佛冈县2月份已缴费的747家企业(含参加职工社保五险的个体工商户)的各项社保费共计481.39万元。
与此同时,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疫情期间的政策效应,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佛冈社保局积极开展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业务。从3月起,清远市各级社保经办部门全面开启企业免申请办理模式,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时限由7天缩至不超过3天。目前佛冈社保局已对县内参保的各类企业共1300多户开展数据核查工作,核查后将数据移交至佛冈县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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