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朱慧燕通讯员张晓鲁近日,记者从佛冈交警得知,一外卖小哥因实施了准驾车型不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未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处罚款6200元,驾驶证记26分。
近日,一名外卖小哥驾驶粤S6D08*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佛冈县石角镇龙溪桥路段时,因未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示意靠边停车。经检查,民警发现外卖小哥吴某驾驶的摩托车悬挂的是假牌。面对民警的询问,吴某承认其使用假号牌的事实。随后,民警还发现吴某持有的C1(小型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于2018年7月考取,却并未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吴某因实施了准驾车型不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未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处罚款6200元,驾驶证记26分。
佛冈交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外卖小哥风里来雨里去,虽然辛苦,但安全最重要,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同时,企业应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监管,教育提示员工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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