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地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大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无证销售、投机炒房、捂盘惜售、房地产“黑中介”等房地产乱象严厉打击。近日,市住建公布了今年以来全市房地产市场挂牌整治查处的典型案例,希望各类市场主体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对照反思,严格自查自纠,共同营造清远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同时也提醒市民在购房时要注意选择正规代理和审查相关证件。
房地产中介公司合伙人挪用资金
根据清远市委网信办提供的互联网舆情线索,市住建局发现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的某地产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门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房产中介机构是否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核实该中介机构未办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手续,门店已关门并转让,被举报人已失联。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市住建局立即向公安机关通报相关情况。经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查办,犯罪嫌疑人利用其在该地产公司工作的职务便利,擅自收取客户的购房首付金以及赎证等费用,用于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店铺租金、公司日常开销等,导致后续无法偿还客户支付的相关费用。
2020年8月5日,犯罪嫌疑人到案,并交代了其挪用公司资金的犯罪事实,当日被执行刑事拘留。目前,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对其采取取保候审,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房地产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2020年6月23日,住建部门执法工作人员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某项目销售中心现场巡查中发现该开发商开发的2栋房屋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并收取预付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住建部门执法工作人员即刻对该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销售行为。
2020年8月31日,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其作出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5%的罚款13976.58元的行政处罚。案件处罚完毕后住建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网上公示,取得了较好的行业和社会震慑作用。房地产公司违规进行有奖销售
2020年5月15日,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其项目售楼部进门左侧设置有内容为:“金秋9月购房节大抽奖特等奖1名价值十万元全屋家私家电大礼包或购房券6万元房款;一等奖2名价值八万元全屋家私家电大礼包或购房券5万元房款……”等的广告宣传牌。
该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决定责令该房地产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处六万元罚款。
采写:记者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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