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汪仕林) 由福田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主办的2018年“福田好公民”推选活动正在火热进行,这次将评选出20名“福田好公民”个人(团体),可由单位举荐和他人推荐,也可自荐,推荐报名时间延至11月20日。
“福田好公民”是区委授予辖区个人(团体)在道德领域的崇高荣誉称号,从2013年至2015年,共评选出90个个人(团体)代表,共100人,他们当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道德模范代表、网络意见领袖代表、资深媒体代表等,是宣传文明、法治、公益等方面的重要力量。
本次评选由福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指导,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主办,设立“福田好公民”评选组委会,下设“福田好公民”评审团,评审团成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网络意见领袖代表、资深媒体代表、道德模范代表等组成,成员数量为9名。
评选条件
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事迹突出,遵纪守法,恪尽职守,道德高尚,群众公认。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起到榜样示范作用,为弘扬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和倡导文明的社会风尚作出重要的贡献。
评选标准包括
助人为乐: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见义勇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参评范围
在福田辖区居住、工作、学习的中外人士(或团体),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国籍,均可被推荐为“福田好公民”参评人选。原则上,公务员及已受表彰的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不参加此次评选。
评选名额
“福田好公民”申报参评不限定名额数量,只要符合评选标准,事迹突出即可获参评资格。2018年度评选20位“福田好公民”个人(团体)。
通过以下四种渠道开展推选和自荐
(一)组织推荐,通过各基层党(工)委在本系统、本辖区开展“福田好公民”的推荐初评活动,并择优向组委会推荐。
(二)媒体发现,与深圳晚报全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媒体优势,有计划地组织记者深入基层、社区采访,主动发现辖区优秀美德人士。
(三)线上征集,在深圳Zaker、深圳网易、晚报微博上开设网络征集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共享、实时交互的优势,及时发现身边好公民。
(四)定向推荐,在行业协会、民间团体、公益组织中定向征集和推荐“福田好公民”候选人。
请将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个人事迹发送至szzaker2018@163.com。
咨询电话:
陈小姐 82918590
汪先生 83519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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