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宋王群报道:12月10日,羊城晚报报道了深圳地铁14号线坪山区昂鹅车辆段施工引发纠纷一事。10日上午,记者继续联系坪山区政府和坑梓街道办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希望对方就昂鹅车辆段施工中纠纷一事作出回应,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收到回复。
针对此事,华商律师事务所黄琛律师认为,该地铁施工毁林占地的纠纷中,万年春公司与原政府部门签订的《菜地承租合同》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10月1日,合同尚未解除,表明万年春公司有权使用该地块。根据该公司负责人钟焕达所说,该地块存在断租8年的情况,出租方是否提出过解除合同,合同中是否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就显得很关键,若出租方从未通知解除合同,本合同继续履行,出租方有权要求万年春公司支付租金,万年春公司也有权继续使用该地块。此情形下,任何人或机构未经绿化苗木的所有权人万年春公司同意强行毁损苗木都属于侵权行为,万年春公司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此外,黄琛表示,此次纠纷中,被毁损的绿化苗木地块包含两部分,一是政府给承建方中铁三局施工图标注的红线区域,二是中铁三局未获得批复却超出红线的区域。万年春公司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要求应给予征地补偿的单位按征地政策给予补偿款,红线外区域的毁损苗木则可以起诉中铁三局索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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