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姜永涛)今年1月1日起颁布执行的《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府〔2019〕1号)即将被更新的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政策覆盖,这是中山市8个月里面两次修订相关政策,以期更好发展总部经济。
记者了解到,《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为《意见》)正在中山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征集建议,新的《意见》更为细致,更具可操作性。
在新的《意见》当中,列入全国服务业500强的企业,将被直接认定为总部经济企业,这是首次出现这一提法。
根据《意见》,到2024年,中山力争全市总部企业数量突破100家。
在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学位方面,《意见》明确,对新引入、新设立(已在中山注册但不满一年获认定的总部企业等同)或在本市认定一年以上且上年度在中山的纳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的总部企业,由市教育部门协调安排1个企业人才子女入读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学位(新生);总部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每2亿元增加1个入学名额。对享受入学名额,同时未向所在镇区申请安排学位,且自行安排子女入学的企业人才采取教育货币补贴,按每个学位给予小学6万元、初中3万元的补贴。享受入学政策的总部企业人才,由总部企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入学名单报市总部办备案。
《意见》中提出,要对总部经济企业设立绿色通道服务。第一,市镇(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总部企业VIP绿色通道,对总部企业办事需求,实行专人负责制和限期办结制。
第二,开通直通车服务。市总部办负责建立完善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实行总部企业对口联系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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