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代表肖凯赞的意见在网络上支持率很高。
从8月18日开始,《中山市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网上听证会正式启动,短短数天引发全民热议,并将于8月31日举行现场听证。有观点认为此举增加教师工作量,也有家长建议引入第三方机构进校园。据悉这是中山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次就立法举行网络听证会。
校内校外都可进行课后托管
草案中,把托管的主体分为校内和校外。对于校内托管,草案提出,中小学校应当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校内开展学生课后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应当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关于收费问题,草案明确,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可以收取适当的费用,探索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具体收费标准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对于校外托管服务机构,草案对其在选址、人均面积等方面都提出相关要求。人员配备方面,明确为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提供看护、休息等服务的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机构至少配备工作人员二名,工作人员与所接收的未成年人的比例不得低于1∶25;六周岁及以下的相关机构至少配备工作人员二名,保育员、保健员和其他服务人员与所接收的未成年人的比例不得低于1∶15;应当按照接收150名未成年人至少设一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网上听证会广征民意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在立法过程中还专门举行网络听证会。这也是中山获得地方立法权以后首次就立法举行网络听证会。早前已通过公开征集代表和邀请的方式确定了15名代表参与,分为家长、教师、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政协委员等5个类别。听证会的全过程包括8月18-24日的网上听证,8月31日现场听证,9月份的小结。广大网民可随时在网上浏览听证情况,对15名代表的观点进行投票并留言。8月31日,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将邀请部分代表参与现场听证。现场听证过程将以网络直播方式对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此次听证会的主要内容定为三方面:草案设定的校外托管服务机构设立标准是否符合中山实际;学校是否应当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收取校内课后服务费用每月多少为宜;校内课后服务费应当如何收取和管理,是否可以用于支付教职工劳务报酬。目前,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明确“解答”这3个问题。
网上听证进行了短短数天,已经有大量市民对代表提问,留言,有的代表收获了数千人支持,而有的代表则遭到上千人反对。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首次尝试,网络听证增强了立法工作透明度,拓宽了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进一步推进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讨论焦点
学校是否应当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即便草案修改稿中明确提出,中小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课后服务。但是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这个问题明显呈现出两种不同意见。
家长几乎更信任校内托管。有家长代表提出,“如果去校外托管机构,其间会涉及到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时间消耗等不确定因素。”而中小学校有“管理、人员、场地等方面的优势”。
老师群体反对意见则比较多。有众多网友留言说,老师工作辛苦,校内托管服务导致加班时间太长,无暇顾及自身家庭。一位家长代表提出的托管时间到18:00,留言支持的和反对的人数都很多。
对此,草案中提出:学校可以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学校应当对第三方的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吸引、引进第三方机构来提供服务或分担学校和教师的负担是草案所考虑的”。
校内课后服务费,学校应当如何收取和管理?
草案中提出,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中午及下午课后至18:00止,具体服务时间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校内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职工课后服务劳务报酬、购买第三方服务、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等,教职工课后服务劳务报酬由所在学校确定。
关于校内课后服务费收多少合适,大部分代表认为220元一个月。老师代表肖凯赞的意见已获得2000多人支持,他算了一笔账,以只参加中午托管服务并提供午餐为例,收费大约25元一个中午,以现时中山市学校午餐的标准10元一餐,25-10=15元,托管收费标准为15元一个中午。如果校内课后服务由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他认为家长分担三分之一是比较合理的,即每次5元的收费标准。以每月上课日22天算,参加一个月午管或晚托管的收费标准为22×5元=110元。
肖凯赞认为,学校可以以招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各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服务条件、审核标准和费用标准等信息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提出报名申请;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作为收费主体,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收取的费用要进行专账管理,并在每学期末公示收支情况。
校外托管服务机构
设立要求是否合理?
草案对设立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的登记、许可等进行了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放管服”的要求,从以往的重“事前审批”转移到重“日常监督管理”。草案中明确,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机构备案材料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相关材料,符合要求的便可发出受理备案登记通知书。
对于校外托管服务机构设立的条件,这次网络听证中也有不少具体意见。比如,草案要求,六周岁以下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八平方米;对于六周岁以上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六平方米。不少代表认为要求过高,服务机构代表梁昕认为,建议参考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关于小学生住宿的标准,将人均面积改为四平方米。肖凯赞则认为,普通学校教室70平米,每班45位学生,人均1.62平方米,为此建议托管机构的人均面积调整为不得低于三平方米。
此外,学校代表黄荣胜还指出,校外托管服务机构可以实行等级评估和年审制度,结果向社会公开,评估等级作为校外托管服务机构收费和年审是否合格的依据。
统筹:南都记者 王卫采写:南都记者 吕婧 实习生 陈紫秀 摄影:南都记者 吴进
新闻推荐
物流公司专职司机竟使用假驾照 当事男子因涉嫌买卖国家证件已被依法刑拘
本报讯(记者夏亮红通讯员刘洪希吴慧婷)8月19日下午,东升镇男子陈某驾驶物流车在港口镇阜港路的路边停车睡觉时,被港口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