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翔宇通讯员邓生元)记者从中山交警支队获悉,在经过前期宣传告示后,8月19日已开始对东区大东裕二期、三期周边道路机动车辆违反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
据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多次调研和讨论后,决定对大东裕二期、三期周边道路车辆停放管理进行调整:一是东苑南路大东裕路段,机动车道上禁止停放机动车;二是交警支队大院北门东侧围墙外的停车位为小车公共停车位:三是交警支队大院北门西侧围墙外的停车位,改为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同时,清除临近交警支队大院北门门口的三个停车位,恢复人行道。
8月初,上述调整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已完成安装和划设,并于8月10日至18日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宣传告示。经过前期宣传告示,8月19日开始,交警城区大队正式对上述路段进行执法。执法首日,城区大队在上述路段查处了5宗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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