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二维码看方案全文新闻背景
《中山市农业“政银保”项目实施方案》由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印发。中山市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试点“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项目,引导金融资金流向“三农”,助推破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融资贵的难题。市财政安排9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成立超赔风险资金,并每年安排“政银保”合作贷款保费补贴资金,推动“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项目有序开展。2017年,在“政银保”项目基础上,中山市又提出了“惠农贷”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普通农户提供小额贷款。
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山市“政银保”合作贷款项目累计发放“政银保”项目贷款77笔,共8131万元;“惠农贷”项目也已累计发放贷款53笔,共1194万元,两者合计超过9000万元。根据对2016-2017年40个贷款主体回访的情况,92.5%的贷款主体实现营业额和利润增加。两个项目的实施,通过发挥财政撬动金融支农作用,有效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贷款难、融资贵问题。
本报讯(记者 黄凡)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均按“政银保”项目予以扶持,部分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额度最高提至400万元……近日,中山市修订印发《中山市农业“政银保”项目实施方案》,将原“政银保”和“惠农贷”项目两实施方案合二为一,进一步发挥金融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作用,助推中山农业发展。
据了解,新方案开放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准入,凡是依法在中山市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符合实施方案规定要求的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均可以成为“政银保”项目经办机构。保险机构和银行自行商定合作方案,并向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后,即可开展“政银保”项目融资业务。
按新方案,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的对象为中山市范围内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普通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和其他扶持对象。在贷款额度方面,专业大户(种养大户)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普通农户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贷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万元,市级认定家庭农场的贷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万元,镇级认定家庭农场的贷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贷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万元;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万元;省级及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人民币300万元、400万元;休闲农业示范点贷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万元。
新闻推荐
今年出口近900吨,连续14年出口全国第一 中山月饼缘何“飘香”世界?
中山市月饼企业严把质量关,出口至今保持“零投诉零通报”的口碑。本报记者文波摄100多年前,中山食品——咀香园杏仁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