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17)粤0404执86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17)粤0404执864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原产权人张洪位于金湾区三灶镇映月路618号鸿雅花园第九栋304房(证号:0200003969号)已裁定过户及原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的抵押权(他项权证号:0200022361)已裁定注销。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房地产权证和他项权证声明作废。
特此通告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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