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一诺)倒个垃圾,可能会被刑拘?是的,乱倒有害垃圾后果非常严重。近日,珠海警方通报了一起污染环境案件,在珠海市斗门区及中山市从事废品回收工作的一家3口,为省垃圾处理费,竟然在水源保护区倾倒碳粉等有害垃圾。目前,3人均被刑拘。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7月初,斗门警方接到多名群众举报:在黄杨石场附近的二级水源保护区岸边,有人倾倒大量黑色垃圾,怀疑是有毒有害物质。斗门警方接报后迅速行动,联合环保部门成立专案组。经实地勘查走访,环保部门检验发现倾倒的垃圾是有毒有害物质。
随后,专案组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调查期间发现,7月底与9月下旬,上述地段再次出现被随意倾倒的碳粉等有害垃圾。由于地点偏僻,事发周边数公里内均没有监控视频,无法确定嫌疑人作案时间、车型和其它有价值的线索,这使得案件侦办一度陷入僵局。民警只能通过海量的图像侦查来进行人工筛选。
结合近期珠海市内发现的非法倾倒危害垃圾的情况,通过对过往车辆进行交叉对比和背景调查,一辆改装货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车主小王(24岁)与其父母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25日,主要犯罪嫌疑人老王(45岁,河南信阳人)与妻子,还有其儿子小王被警方抓获。
经审讯,老王交代他们一家3口在中山市及珠海市斗门区均有废品回收站,因不愿缴纳有害垃圾的处理费用,便伙同妻子及儿子偷偷驾车,在凌晨将有害垃圾倾倒在河岸边。据警方初步预估,老王一家在珠海倾倒的有害垃圾超20吨。目前,3人已被斗门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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