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涛)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7日发布工作指引,允许香洲区有限开放住宅室内装修。
指引指出,香洲区新冠肺炎疫情定级中低风险期间,住宅小区业主申请室内装修活动的,在落实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有序开放,写字楼、商业楼宇等物业管理区域可参照执行。
指引强调,业主应备足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护物资,每日做好装修施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工作,相关物资及检测登记资料业主留档备查。同时,要求严格执行装修施工人员及车辆出入证管理,首次进入小区必须登记人员身份信息,查询活动轨迹,办理出入证明。装修施工人员在作业期间,要戴好防护口罩、及时洗手消毒,不得在物业小区公共区域随意走动或逗留。
根据《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禁止每日12时至14时30分、19时至次日7时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此外,装修业主所在楼栋及相邻业主家庭有学生上网课的,应避免在上课时间段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香洲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定级为中、低风险地区期间,未办理备案登记的不得开展室内装修活动;风险定级调整为高风险地区期间,暂停办理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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