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涛通讯员刘冬梁倩雯)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4月28日和29日,香洲区人民法院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为116名被欠薪员工集中发放了两批执行款,共计167万余元。
考虑到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且申请执行人分布全国各地的情况,为避免申请执行人聚集领取执行款,香洲区人民法院提前作出安排。执行干警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案款分配方案,准确完整收集所有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信息,并通知在珠海的员工代表到现场签收确认,确保员工工资准确无误发放。
4月28日和29日,38名员工代表先后在执行款发放现场提交了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为所有116名申请执行人办理了领款签名手续。
本次集中发放工资的员工来自于两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为珠海蓝某股份公司,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拖欠75名员工工资、经济补偿金、提成等费用共计530万元,其中工资数额为30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该公司名下不动产、车辆、银行账户等固定资产均被另案先行查封、冻结等,在该劳动争议案件中暂无法处置变现。后经多方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对第三人享有应收账款,遂立即采取行动提取到第三人到期债权160万元。
另一家公司为珠海某化妆品公司,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突然失联,公司停业关门,导致拖欠40多名员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85万元,其中工资数额34万元。香洲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先与南屏派出所联系沟通,密切关注对实际控制人的追逃情况,随后立即查封被执行人厂房内机器设备,并快速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处置财产变现。经过一拍、二拍、变卖后,相关机器设备最终以12万元成交。
据悉,近年来,香洲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执行案件呈逐步增长态势。今年以来,香洲区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412件,结案317件,其中执行完毕151件,执毕率达47.63%,执行到位金额530余万元,执行到位率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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