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汉章)5月2日,金湾区教育局发布《金湾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学位安排原则、公办及民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公办及民办学校招生对象等进行明确。
《细则》指出,本次招生工作将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以上(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六年级毕业生。具体可分为具有金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金湾区内符合市、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户籍在金湾区外珠海市内、符合跨区报读条件的学生,达到2020年金湾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民办学校对招生对象的要求,包括其父母在金湾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以社保缴交情况为依据,合法稳定住所以房产或居住证地址为依据)的适龄儿童等。
报名时间
本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31日。
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包括电脑端登录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金湾区人民政府网,以及手机端进入微信公众号“金湾教育”等。为了方便群众,金湾区三灶镇、红旗镇设立招生窗口,负责咨询、接收材料、协助报名等相关工作。其中,三灶镇招生窗口位于三灶中心小学东门旁边,红旗镇招生窗口位于藤山居委会社工服务站。
招生流程
按照本次招生工作的流程,金湾区户籍类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生类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类学生学位安排将在7月1日至6日公示,符合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名单和分数线将在8月12日至16日公示。8月30日,录取新生家长凭学校发放的学位安排通知书到录取学校进行阳光分班。
《细则》对“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学生”的申报对象、转学插班办法等也进行了明确。欲了解更多有关相关学校招生范围及联系电话、招生系统报名指南、具体招生办法等详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金湾教育”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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