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观念里,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是女性和儿童,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男性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近日,申请人李某向斗门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妻子田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骚扰其父母。经审查核实,斗门区人民法院发出该院首份以男性为保护对象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珠江晚报》7月25日04版)
成年男子经常遭遇家暴,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人生安全保护令,这样的事情确实比较少见。发生在斗门的这一幕让我们再一次清醒地认识到,家暴面前没有性别之分,不论男女,都有可能成为家暴的受害者,都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此前曾有媒体披露,有关方面联合举办的一个问卷调查活动中,有约两成男性表示在家庭中遭遇过谩骂、动手殴打的家庭暴力,有超过65%的男性称遭遇过不说话、不关心、不理睬的家庭冷暴力;在多代同堂家庭中,也存在儿媳慢待甚或虐待公婆的现象。
家暴绝不是男人的“专利”,时下,男性遭遇家庭暴力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况且,由于面子、性格等多方原因,男性遭遇家暴后,一般不会主动去寻求帮助,这就注定了男性比女性更容易感到孤独,也更容易走上歧途,因而愈发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怀与帮助。所以,男性不应是反家暴被遗忘的角落,家庭暴力预防救助渠道,应该一视同仁地向男性敞开大门,让男性在认为需要的时候,也能受到司法保护。一来心中的忧闷和烦恼得到有效化解,二来对于缓解家庭矛盾、预防家暴升级同样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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